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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答疑公告】GH-SJ-9项目数字化中心施工标段补遗、答疑02号

【补遗答疑公告】GH-SJ-9项目数字化中心施工标段补遗、答疑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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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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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J-9项目数字化中心施工标段补遗、答疑02号

一、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补遗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

原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11标准》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修改为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BIM 团队

 

原内容

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 BIM 团队进行打分;

1.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分;

2.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4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经验较为丰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3.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无法匹配项目需求,团队配置不合理,得 1 分。

注:驻场人员需提供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等。

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 BIM 团队进行打分;

1.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驻场,得 3 分;

2.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4 人驻场,得 2 分;

3.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驻场,得 1 分。

注:驻场人员需提供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等。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原内容

从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1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修改为

从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1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原内容

从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的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1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修改为

从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的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1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4)项目重难点方

案与措施

原内容

针对本项目重难点:

1.大空间、大跨度电磁屏蔽室施工及跨伸缩缝处的屏蔽线管处理;

2.高填方区预成孔植桩基础施工;

3.建筑防水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4.数据中心电气工程;

5.数据中心暖通工程;

6.数据中心动环系统(含自控)。

投标人可结合过往类似项目案例,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分析,编写专项方案。针对以上6项方案单独进行评审,每一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得0.5分;未提供与本项评审内容有关的方案与措施,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内容存在歧义,得0分。

******委员会各成员应针对本项得零分的情况分别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中应明确对该投标人给出此分值的打分依据及理由。

修改为

针对本项目重难点:

1.大空间、大跨度电磁屏蔽室施工及跨伸缩缝处的屏蔽线管处理;

2.高填方区预成孔植桩基础施工;

3.建筑防水及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4.数据中心电气工程;

5.数据中心暖通工程;

6.数据中心动环系统(含自控)。

投标人可结合过往类似项目案例,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分析,编写专项方案。针对以上6项方案单独进行评审,每一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得0.5分;未提供与本项评审内容有关的方案与措施,方案内容不适用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方案内容存在歧义,得0分。

注:上述******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

此项并入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

分值构成更新为 施工组织设计19分 其他评分因素6分。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材、设备选用要求表》机房专用高效 UPS

原内容

维谛、施耐德、科华

修改为

维谛、施耐德、科华、华为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材、设备选用要求表》电力模块配套专用高效 UPS

原内容

维谛、施耐德、科华

修改为

维谛、施耐德、科华、华为

二、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已收悉。现对如下问题作出以下回复:

1.CJZ版招标清单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不一致,请问软件编制报价文件时可否不进行修改,与CJZ版招标清单保持一致?

回复:可不进行修改。

2.CJZ版招标清单里工期为730日历天,招标文件为850日历天,请问宏业软件导出CJZ投标清单按哪个工期填写?

回复:以850日历天为准,具体详见最新上传的清单。

3.开工时间请明确。

回复: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主工艺设备进场具体需达到何种条件?

回复:单体建筑的建安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各分部工程验收

5.招标文件格式与软件编制工具不一致时,软件编制工具部分为固定格式不可更改,编制时不可更改的地方可否以软件编制工具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6.本次招标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保证金填写处可否填“/”。

回复:可填“/”。

7.根据业主组织现场踏勘时,业主现场说明场地临电为1250kvA,根据我方施工经验,不能满足现场施工及生活生产办公用电。请业主研判。

回复:场地临电为1250kvA,不做更改

8.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项目重难点方案与措施,放在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六、施工组织里还是放在十、其他材料里。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9.我单位不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进行分包,招标文件P15页1.11分包规定“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请问:①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需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金额,无需明确拟分包单位?

②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出的拟分包计划表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①仅需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内容和金额,无需明确拟分包单位。

②以招标文件“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为准。

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存在缺失请明确。

回复: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11.针对2.2.4(2)的人员配置要求中“提供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文件”格式是否有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可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证明材料?

回复:无格式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12. 2.2.4(2)公司技术资源调配中“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个人信息”的“载明个人信息”是否有具体格式要求,个人信息至少包含哪些信息?“提供在职证明文件”可否以开具的社保为在职证明文件?

回复:无具体格式要求,个人信息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填写;开具的社保可以作为在职证明文件。

13. 2.2.4(2)BIM团队要求中“驻场人员需提供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等”,工作经历是否可直接填写在“主要人员简历表”的“主要工作经历”内;业绩证明材料附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即可。

回复:可以。

14.针对企业业绩“2. 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已完成 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 亿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且工程中至少包含 1 亿元安装工程(GB50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中所列专业均可)得2分。”中的规范未找到GB50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请针对规范予以明确。

回复:修正为“GB5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1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计划工期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未见相关内容。

回复: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为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修改为以下内容:

计划工期:850 日历天

其中重要节点工期:

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单体建筑的主体结构封顶;

②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1211 及 1216 号楼的建设,满足主工艺设备进场要求;

③ 2026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 1212 及 1215 号楼的建设,满足主工艺设备进场要求;

④剩余工程满足整体工期要求。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第七章未见相关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7.1216子项中设计说明中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是否有补充。

回复:无

18.请问投标人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信息是否需要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软件版中体现?

回复:不需要

19.招标文件中没有找到11.2.3.1 箱(柜)元器件品牌选择要求中提到的“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见样表附件一)所指的表格,请明确样表附件一格式,该表是否需要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

回复:“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需要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格式自拟

20.场地西南侧高压线塔G3临时迁改位置与新建机动车停车位重合,可否明确高压线塔正事迁改时间。

回复:高压线塔迁改另项目实施暂无法明确迁改时间。

21.清单编制说明中5.13条描述“屏蔽壳体屏蔽性能必须满足········,并且提供屏蔽壳体性能满足BMB3-2024标准C级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 请问: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是中标后施工时提供吗?

回复: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在屏蔽壳体施工完成后提供。

22.招标文件p181关于“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等内容要求,须填报“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见样表附件一),并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选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 请问:招标文件资料未见其附件一,该明细表是否中标后提供?

回复:“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需要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格式自拟

2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均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文件,其中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文件可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文件?

回复:可以。

24.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公司技术资源调配要求提供在职证明文件,请问社保是否可以作为在职证明文件?

回复:可以。

25.请问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之间能否重复使用加分?

回复:可以。

26.BIM团队人员是否需要提供BIM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回复:可以提供BIM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其他工作能力证明材料。

27.招标文件要求BIM团队驻场人员需提供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等。请问工作经历是否可以在简历表中自行填写或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此外,请问BIM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能否作为工作能力证明材料?

回复:工作经历可以在简历表中自行填写BIM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可以作为工作能力证明材料。

28.招标文件未对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例如八大员等)进行要求,本次投标文件可否按招标文件执行,除招标文件要求的管理人员外,无需附其他管理人员资料,待投标人中标后,按照项目实际工作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部,配置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自行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9.招标文件未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格式等包封要求,请问是否自行决定?

回复:自行决定。

30.由于全国各地要求不同,出具的竣工材料有多种形式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问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均符合要求?

回复: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明确为: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31.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PDF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2.若拟派项目经理确为本公司在职人员且其社保缴纳时长已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其以项目经理身份竣工的业绩是在其前工作单位所完成,请问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该项目经理的业绩?

回复:可以作为该项目经理的业绩。

33.招标文件重要时间节点2026年6月30日及2026年8月30日前,满足工艺设备进场的条件,具体要求是二次结构完成,还是装饰工程完成?

回复:单体建筑的建安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各分部工程验收

34.主楼地下室的临时性基坑支护设计图纸,由设计后期补充,还是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回复: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35.招标文件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的说明中有“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高于年度预计完成投资的30%(由监理人和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确认)”、“年度预计完成投资(年度预计完成投资-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的30%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70%”。请业主明确下预付款是否为“(年度预计完成投资-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的30%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70%”,“年度预计完成投资”是否可以理解为本项目当年预计完成产值。

回复:预付款为“(年度预计完成投资-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的30%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70%”;“年度预计完成投资”为开工后第一年预计完成产值。

3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条中公司技术资源调配要求提供在职证明文件,是否可以是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是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37.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PDF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3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条中其他因素企业业绩部分描述的“(GB50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中所列专业均可)”,经查无该规范号和规范名称,可能有误,近似的规范号和名称为:《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请招标人核实予以确认。

回复:修正为“GB5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3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6条要求需提供1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文件(纸质文件应自封面开始连续编制页码)。请问是每册均从封面开始从1连续编码,还是从第一册封面开始向后连续编码。

回复:从第一册封面开始向后连续编码。

40.投标人须知表质量标准和与合同协议书中质量标准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已修改,请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41.本项目单位工程多是否无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建议投标时不提供,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需要提供。

42.招标文件181页“11.2.3.1 箱(柜)元器件品牌选择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等内容要求,须填报“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见样表附件一),并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选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

疑问: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是否可以投标阶段不提供,中标后提供?

回复:“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需要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了《建材、设备选用要求表》,在投标时,是否将品牌表放在“十、其他材料”中相应即可?

回复:可以。

44.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178830.48元(投标人自主报价)。疑问:“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处填报的金额为含税金额?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招标控制中的价格为含税金额,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45.本项目计日工表工程量均为空,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无需报价?

回复:投标人无需报价

46.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07,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C40无收缩混凝土(桩底)”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47.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06,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C40无收缩混凝土(桩顶)”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48.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61,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PHC-500-AB-120”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49.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08,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PHC-800-C-130”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50.单位工程2#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19,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接桩(桩径500mm)”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51.除相同清单相同特征控制价单价不一致以外,以下不一致控制价综合单价项目名称为:截(凿)桩头、截(凿)灌注桩桩头、灌注桩成孔(孔径1500mm)、钢护筒埋设【拔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预成孔(孔径1000mm)、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预成孔(孔径700mm)、MU15实心砖墙 M10干混砂浆、多孔砖墙 M5干混砂浆、多孔砖墙 M7.5干混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M5干混砂浆、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400E级钢筋 直径φ18~22、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400E级钢筋 直径≥φ25、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级钢筋 直径≥φ25、现浇构件钢筋 HRB500、500E级钢筋 直径≥φ25、电动不锈钢卷帘门、幕墙窗、金属纱窗、楼5-金刚砂耐磨楼面 1(车道)、外墙面一般抹灰 外3、外4、白色微晶石墙面、墙3-20mm厚装饰墙板(木纹蜂窝印刷合金钢板)、全明框玻璃幕墙等等项目清单项,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5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2, “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图纸不得复制;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图纸,整体图纸及整体BIM模型不得在互联网传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0日内将全部施工图纸退还与发包人。如果承包人将图纸向第三方提供或者自行复制的,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按照违反保密义务的条款承担责任。

疑问:考虑到不提供图纸会造成施工困难,建议优化本合同条款。修改建议:删除“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图纸,整体图纸及整体BIM模型不得在互联网传送”条款;承包人在30日内将全部施工图纸退还与发包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6,“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水的接驳地点:发包人现有厂区内的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施工所需电的接驳地点:发包人指定施工区红线内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施工所需通讯的接驳地点:发包人不指定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同通讯运营商联系接驳并承担一切费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居民的关系,不得影******居民的关系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疑问:关于2.4.2 提供施工条件投标人有以下疑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红线范围外三通一平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修改建议:发包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道路施工期******居民的关系,不得影******居民的关系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8,“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部分的竣工资料。如承包人未按时提交相应部分竣工资料,发包人有权顺延支付进度款、工程款的时间,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5,“3.2项目经理”,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每发生一次按20万元支付违约金,并由承包人给予及时纠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疑问:修改建议: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更换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2万元/人的违约金(除疾病、身故等无法继续履职及经发包人确认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同时删除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5,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派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及 BIM 负责人等),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次按 10 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并由承包人给予及时纠正,否则发包人将视情况没收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上述情形累计发生 3 次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

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离开一天按 0.1万元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认为有严重违法、职业道德有严重问题或工作能力严重不足的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予以更换。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班子(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BIM 负责人)需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承包人需在签订合同后,到场前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疑问:给条款约定不合理,请删除该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等额置换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其中明确招标暂定部分为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银行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回复: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等额置换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其中明确招标暂定部分为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5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只顺延工期,不予经济补偿。

疑问:修改建议:(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月月末召开项目进度专项会议汇报梳理进度情况,如承包人实际进度与已确认总进度(含重要节点进度)计划每滞后1天,暂扣10万元作为违约金,如果采取纠偏措施实际进度满足已确认的重要节点进度和总进度计划,发包人返还暂扣的违约金。承包人超过投标文件中工期要求(含重要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万元/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逾期达到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因降雨、停水、停电等因素对工程进度可能造成的影响,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利因素对施工的影响而确保工期。因降雨、停水、停电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疑问:建议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2%。同时删除条款承包人超过投标文件中工期要求(含重要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20万元/天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P174,“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施工当地气象部门记录的施工期内施工区天气情况为标准,其异常恶劣范围是指: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的大风天气;

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 6 小时内降雨量达 50 毫米以上的大雨天气;

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或平均气温超过 37℃的高温天气;

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洪涝灾害;

5)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只顺延相应工期,不做经济补偿。

疑问: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相应工期,同时支付承包人相关经济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7,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材料价格可调整材料范围: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铝材、钢筋、型钢(含管材及型材、不含脚手架钢管)、钢管、电缆、母线等。属于总价包干的措施费中涉及的材料均不调差。。

疑问: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金属材料均可作为可调差材料,建议优化。修改建议:增加脚手架钢管钢材、砂、石、水泥、碎石、铝单板等相关材料调差。属于总价包干的措施费中涉及的材料均调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7~178,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材料价格可调整材料范围: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铝材、钢筋、型钢(含管材及型材、不含脚手架钢管)、钢管、电缆、母线等。属于总价包干的措施费中涉及的材料均不调差。

疑问: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金属材料均可作为可调差材料,建议优化。修改建议:增加脚手架钢管钢材、砂、石、水泥、碎石、铝单板等相关材料调差。属于总价包干的措施费中涉及的材料均调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4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进度款1)承包人上报已完合格工程量,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计量确认,发包人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签约合同金额 80%(且不超过已完单位工程对应的合同金额);

疑问:修改建议:删除“不超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5,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天内完成支付证书审査。(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 20 天内完成支付。

疑问:14天内完成支付证书审査时间太长建议修改:为7天内完成支付证书审査时间,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7天内完成支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8,“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接到竣工结算申请后14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结算单位进行竣工结算造价审核。

疑问:为保障承包人及时收款,减轻竣工后资金压力,建议约定审核期限。修改建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接到竣工结算申请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竣工结算造价审核,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在承包人配合的情况下,审核期限为2个月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8,“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承包人应配合造价咨询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造价审核,若造价审核期间承包人提供结算依据资料不完整或不配合,完成造价审核时间相应顺延,造价咨询机构未在上述时间完成审核的,并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申请。

疑问:修改建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承包人应配合造价咨询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造价审核,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造价审核期间提供结算依据资料不完整或不配合,完成造价审核时间相应顺延,造价咨询机构未在上述时间完成审核的,并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申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14.2竣工结算审核”,结算审核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效益的收费标准:审减率在5%之内(含5%),审核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超过部分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审减或审增部分加收审核效益费用按委托人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协议约定比例执行。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的部分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若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60日内承包人未支付的,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款项中代扣直接支付给第三方机构。 本项目临时围栏已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完成,承包人无需再建施工临时围栏。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该临时围栏费用,因此结算时需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该临时围栏费用,扣减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与围挡施工单位的审定金额为准。

疑问:建议明确比例,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围挡费用金额。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9,“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疑问:国家规定12个月或者24个月,建议缩短缺陷责任期。修改建议: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12个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9,“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疑问:现国家正在推行以质保函代替质保金的政策,建议修改。修改建议: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3)其他方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对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疑问:修改建议:(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疑问: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为发包人主要义务,为促进双方友好合作,建议设置发包人逾期支付违约金。修改建议:(******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承包人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发包人为追索上述债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疑问:修改建议:(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

疑问:修改建议:(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不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给予工期顺延。

疑问:修改建议:(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不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给予工期顺延。

疑问:修改建议:(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2,“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5)承包人若发生未能及时支付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工人(含民工)工资等,由此造成相关人员、单位集体上访或群体围攻发包人办公地点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或引起其他群体性事件的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需承担最高10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持异议);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的,承包人需承担最高10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持异议);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影响施工进程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6.2.3 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疑问:修改建议:承包人必须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并按时支付农民工资,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社会影响,承包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同时删除该条款承包人需承担最高10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持异议);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的,承包人需承担最高10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持异议);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影响施工进程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6.2.3 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1,“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疑问:承包人违约的情形违约金上限太高,建议修改为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8.请问投标时工程量清单导出CJZ接口的版本选择CJZ2.0还是CJZ2.1?

回复:CJZ2.1

79.招标文件中未明确 CJZ 清单小数位数的要求,是否为保留两位小数?

回复: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2013)保留小数位数。

8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10.16中要求投标人需在开标结束后当日,提供 1 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文件,请问该纸质文件是否有包封及盖章要求?

回复:无要求。

8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BIM业绩的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与竣工材料中未体现使用BIM的要求且无业主证明或说明,但该项目实际上使用了BIM并获得相关奖项,请问证明材料是否可为该项目BIM获奖证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2.招标文件P53页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相关BIM业绩,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请问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证书或铁路工程的初步验收报告是否认可?

回复:BIM业绩无行业限制。

83.本项目单位工程是否无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建议投标时不提供,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需提供。

84.招标文件P181页,专用合同条款11.2.3.1 箱(柜)元器件品牌选择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国家规范、设计图纸等内容要求,须填报“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见样表附件一),并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选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请问“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是否为中标后由中标人进行提供,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如需在投标阶段提供,请招标人给定样表附件一格式?

回复:“成套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柜)明细组成表”需要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格式自拟。

85.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了《建材、设备选用要求表》,在投标时,是否将品牌表放在“十、其他材料”中相应即可?

回复:可以。

86.招标控制价文件中,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178830.48元(投标人自主报价)。疑问:“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处填报的金额为含税金额?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招标控制中的价格为含税金额,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87.本项目计日工表工程量均为空,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无需报价?

回复:投标人无需报价

88.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07,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C40无收缩混凝土(桩底)”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89.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06,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C40无收缩混凝土(桩顶)”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90.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61,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PHC-500-AB-120”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91.单位工程1#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08,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PHC-800-C-130”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92.单位工程2#楼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编码为******2019,项目名称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接桩(桩径500mm)”与其他单位工程控制价综合单价不一致,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93.除相同清单相同特征控制价单价不一致以外,以下不一致控制价综合单价项目名称为:截(凿)桩头、截(凿)灌注桩桩头、灌注桩成孔(孔径1500mm)、钢护筒埋设【拔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预成孔(孔径1000mm)、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 预成孔(孔径700mm)、MU15实心砖墙 M10干混砂浆、多孔砖墙 M5干混砂浆、多孔砖墙 M7.5干混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M5干混砂浆、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400E级钢筋 直径φ18~22、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400E级钢筋 直径≥φ25、现浇构件钢筋 HRB400级钢筋 直径≥φ25、现浇构件钢筋 HRB500、500E级钢筋 直径≥φ25、电动不锈钢卷帘门、幕墙窗、金属纱窗、楼5-金刚砂耐磨楼面 1(车道)、外墙面一般抹灰 外3、外4、白色微晶石墙面、墙3-20mm厚装饰墙板(木纹蜂窝印刷合金钢板)、全明框玻璃幕墙等等项目清单项,请招标人修正?

回复:经核实清单已更新,综合单价无误,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价。

9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2,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图纸不得复制;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图纸,整体图纸及整体BIM模型不得在互联网传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10日内将全部施工图纸退还与发包人。如果承包人将图纸向第三方提供或者自行复制的,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按照违反保密义务的条款承担责任。

疑问:考虑到不提供图纸会造成施工困难,建议优化本合同条款。修改建议:删除“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图纸,整体图纸及整体BIM模型不得在互联网传送”条款;承包人在30日内将全部施工图纸退还与发包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6,“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水的接驳地点:发包人现有厂区内的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施工所需电的接驳地点:发包人指定施工区红线内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施工所需通讯的接驳地点:发包人不指定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同通讯运营商联系接驳并承担一切费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居民的关系,不得影******居民的关系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疑问:关于2.4.2 提供施工条件投标人有以下疑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红线范围外三通一平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修改建议:发包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道路施工期间的维护以及竣工后的拆除等全部由发包人自行完成。同时删除条款******居民的关系,不得影******居民的关系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58,“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相应部分的竣工资料。如承包人未按时提交相应部分竣工资料,发包人有权顺延支付进度款、工程款的时间,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疑问: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施工中发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清理、运输费以及堆放场地所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投标报价时已包含在相应的清单报价中。27)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H.承包人应自备柴油发电机,在应急情况时能及时启动发电机保证局部施工用电正常,自备柴油发电机费用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疑问:建议4)条删除“弃土和”,因为1.10.2条已约定余方弃置费用按报价执行。27)条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电,发电机费用因由发包人承担。请合理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等额置换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其中明确招标暂定部分为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疑问:按我公司管理流程,合同用印后才可提交履约担保申请,建议修改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

回复: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8,“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等额置换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其中明确招标暂定部分为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9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只顺延工期,不予经济补偿。

疑问修改建议:(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73~P174,“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施工当地气象部门记录的施工期内施工区天气情况为标准,其异常恶劣范围是指: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的大风天气;

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 6 小时内降雨量达 50 毫米以上的大雨天气;

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或平均气温超过 37℃的高温天气;

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洪涝灾害;

5)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只顺延相应工期,不做经济补偿。

疑问: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相应工期,现场损失发承包人应合理共担。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5,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天内完成支付证书审査。(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 20 天内完成支付。

疑问:建议按通用条款修改为7天内完成支付证书审査时间,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7天内完成支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疑问:为促进双方友好合作,建议设置发包人违约金计算方式。修改建议: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7天内完成接收,每延误一天,按0.2万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8,“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接到竣工结算申请后14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结算单位进行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承包人应配合造价咨询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造价审核,若造价审核期间承包人提供结算依据资料不完整或不配合,完成造价审核时间相应顺延,造价咨询机构未在上述时间完成审核的,并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申请。……本项目临时围栏已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完成,承包人无需再建施工临时围栏。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该临时围栏费用,因此结算时需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该临时围栏费用,扣减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与围挡施工单位的审定金额为准。

疑问:为保障承包人及时收款,减轻竣工后资金压力,建议约定审核期限。①修改建议: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接到竣工结算申请后14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结算单位进行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在承包人配合的情况下,审核期限为2个月内。②根据结算管理规定,建议删除“造价咨询机构未在上述时间完成审核的,并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申请”。③临时围栏扣减金额应得到承包人认可,避免严重高出市场价,损害承包人利益。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89,“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疑问:国家规定12个月或者24个月,建议缩短缺陷责任期。修改建议: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12个月。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5.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69,“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疑问:现国家正在推行以质保函代替质保金的政策,建议修改。修改建议: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1)(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对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补偿。

疑问:修改建议:(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7.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疑问: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为发包人主要义务,为促进双方友好合作,建议设置发包人逾期支付违约金。修改建议:(******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承包人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发包人为追索上述债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疑问:修改建议:(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应得利益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担返工损失。

疑问:修改建议:(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不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给予工期顺延。

疑问:修改建议:(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0,“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不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给予工期顺延。

疑问:修改建议:(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且对承包人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P192,“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5)承包人若发生未能及时支付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工人(含民工)工资等,由此造成相关人员、单位集体上访或群体围攻发包人办公地点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或引起其他群体性事件的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需承担最高10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持异议);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的,承包人需承担最高10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不持异议);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影响施工进程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6.2.3 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疑问:建议增加前置条件为“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修改为: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若发生未能及时支付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工人(含民工)工资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BIM团队条款中“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针对以上条款,是否可理解为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配齐五名及以上相关人员即可得满分,或可否明确相关人员所需提供的佐证资料明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4.评标办法中的评分项“项目重难点方案与措施”在投标编制软件中无对应上传节点,请问应当在哪个节点上传该部分文件?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5.评标办法中“BIM团队”不少于5人驻场,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得3分;不少于4人驻场,基本合理,经验较为丰富,得2分;不少于3人驻场,配置不合理,得1分。 配置科学合理判定标准未量化,请明确评分标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6.评标办法中“项目重难点方案与措施”要求投标人可结合过往类似项目案例,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分析,编写专项方案。针对以上6项方案单独进行评审,每个方案科学、合理、******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即得0.5分、不通过得0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BIM 团队: 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 BIM 团队进行打分; 1.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 2.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4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经验较为丰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3.BIM 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驻场,各专业人员配置无法匹配项目需求,团队配置不合理,得 1 分。 注:驻场人员需提供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或业绩证明等。其中各专业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经验丰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评分标准描述不具体不清晰,请招标人明确具体评分标准。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11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重难点方案 与措施评分项的评分标准:每一项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得 0.5 分;未提供与本项评审内容有关的方******委员会各成员应针对本项得零分的情况分别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中应明确对该投标人给出此分值的打分依据及理由。 此处的评分标准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的要求和注的描述均不一致,评分标准的的描述也不具体不************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已修改,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刘铁 签于 2025/02/11 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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