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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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
附件:
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意见-绵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