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月14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2月14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项目概况: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道为向阳河及其右支流独木沟,工程分为两段,全长3.55km(其中向阳河2.39km,右支流独木沟1.16km);向阳河段(起于大桥(K0+000.00)止于四拱桥(K2+394.29))新建护岸总堤线长度1023.69m,河道疏浚总长度1571.02m。支流独木沟段(起于无名堰(支K0+000)至于汇入向阳河处(支K1+155.54)新建堤防总堤线长度21.22m,新建护岸总堤线长度291.07m。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三台县景福镇向阳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5、公示日期: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