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医院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4-10-11 12:25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医院项目
******街道一环路东段149号1楼1-7号
******医院中心(个体工商户)
******有限公司
************医院项目,租用面积4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租用房屋,购置血凝检测仪、生化仪等医疗设备,专业从事宠物医疗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不涉及宠物托管服务(寄养)、宠物美容等。项目建成后,预计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30只/d、最大接诊量20只/d、最大手术台数500台/年。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房屋,主要进行适应性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项目须按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商业楼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项目所在商业楼已建预处理池处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预处理池;上述废水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一体化密闭设施,须每日喷洒除臭剂,定期清掏污泥等措施进行控制;医废间异味须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等;营业区域产生的异味、恶臭、带菌空气采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各区域进行照射,同时设置1套新风系统(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拟建招牌的左下方排风口排放,无组织废气须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空调机组、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及宠物叫声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场界噪声值须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均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动物尸体冷冻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宠物粪便及垫料、废弃一次性垫纸消毒灭活后打包密闭,与宠物毛发、员工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医废暂存间、一体化处理设施所在区域下方、医疗废水管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药品、次氯酸钠等物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不得随便处置动物尸体。
七、相关部门意见:
******委员会《产******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408-510704-04-01-489247
]FGQB-0446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租赁房屋房权证“绵房权证游仙字第******7号”,证明所租赁商务楼为商服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