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专用除磷药剂采购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专用除磷药剂采购 |
比选范围 | 项目范围内专用除磷药剂的购买及供货 |
到货地点 | 以比选人供货通知为准,送货地点为塘汛污水处理厂。 |
合同期限 | 签订药剂年度单价合同,合同期限两年。 |
到货要求 | 接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8小时内卸货到现场,履行到货质量验收手续(包括提供每批次相关检验报告等)。 |
需货量 | 专用除磷药剂两年用量预计1350吨,分批次供货,单次供货量约为15-30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供货通知为准。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
品名 | 基本技术要求 |
专用除磷 药剂 | 除磷药剂必须是液体,不得具有强腐蚀性,药剂原液PH≥2.0。可用于MBR膜工艺,全铁含量(即总铁含量)不得大于2%,无可视沉淀物,使用过程中不得出现因药剂自身性质引起的活性污泥系统异常或MBR膜丝表面大量结垢等问题,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四、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必须为药剂生产商,拟投货物必须是自己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比选申请人联营企业的产品。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比选申请人自有仓库的除磷药剂贮存能力不得低于100吨。
(三)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除磷药剂年度销售合同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的销售合同。以上资料提供合同复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货物购销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五)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本项目公告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4年 3 月 21 日至2024年 3 月 25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2******@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工商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商标注册信息或品牌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五)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如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本项目采购的药剂采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按比选文件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被安排小试的比选申请人和自愿到现场旁观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和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排一位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小试试验,并提供授权书。必须按以下要求执行:
第一阶段混凝烧杯试验阶段的试验结果须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原液pH≥2.0和去除单位总磷的药剂投加量不高于100(g药剂/g总磷),且滤后液总磷浓度<0.5mg/L,满足的直接进入第二阶段(比选阶段),不满足的不得进入第二阶段。
小试试验时间的确定:要根据报名的家数进行小试试验随机排序及确定小试试验时间,具体要求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第一阶段完成后,比选人将满足原液pH≥2.0和去除单位总磷的药剂投加量不高于100(g药剂/g总磷),且滤后液总磷浓度<0.5mg/L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通知,以该通知要求为准。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七、比选会议召开地点
比选第二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有限公司官网(******/)。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