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
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8-12 10:36文章来源: 卫生健康局
******卫生院拟对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印刷厂)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院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卫生院。
二、资金情况
******医院自有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医院开展日常工作需要各种印刷品、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现需第三方开展印刷资料文书、宣传资料及宣传品设计、制作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游仙区政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本项目特殊要求:符合印刷相关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XXXX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4年 8 月 13 日至2024年 8 月 15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虹桥路东段43号获取。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本项目询价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领取后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6 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卫生院四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卫生院
通讯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虹桥路东段43号
联 系 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 ******
******卫生院
2024年8月12日